发布消息:非本地学生申办「逗留特别许可」(特定期间新措施)
MUST/25/069/SA/N
通告
非本地学生申办「逗留特别许可」(特定期间新措施)
致非本地本科续读生:
根据澳门居留及逗留事务厅的有关规定:在本澳就读高等课程之非本地 学生,须于入境澳门获准予逗留之期限内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申请/续期外地学生「逗留特别许可」,以便合法留澳修读课程。
根据澳门治安警察局的最新安排,于2025年8月25日至11月30日期间的平常工作日,以及9月27日(星期六),所有申办「逗留特别许可」(包括 新申请、更改课程、及更改课程完结期)的学生,必须事先在网上预约办理 时间[1]注1。
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提交申请:
于入境时所获发的「逗留许可」有效期内,透过外地学生「逗留特别许可」网上综合系统(https://www.fsm.gov.mo/psp/stdapp/info.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申请,并获得「申请二维码」。
二、预约办理时间:
经网上综合系统提交申请后,透过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网上预约 系统(https://www.fsm.gov.mo/psp/stdapp/info.aspx)预约办理时间(仅开放未来两个月内的日期)。
如未能按照已预约的时间前往办理手续,可透过有关系统(https://www.fsm.gov.mo/psp/WebReserveSystem/std/login.asp),或扫描 下方二维码查询/更改/取消预约。
三、所需文件
3.1申请二维码截图;
3.2入境时所使用的护照/旅行证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 来自中国内地之学生 — 附有逗留D签注之《往来港澳通行证》正本;
- 来自其他国家/地区之学生 — 护照/旅行证件/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3.3如学生未有在上述系统上载照片,须提交1吋半黑白或彩色、白底正面 免冠近照一张。
四、亲临办理:
按预约时间亲临氹仔北安出入境事务大楼地面层,并按以下步骤完成申办 流程:
向接待处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并领取「N类」筹号;
向指模室工作人员出示证件、筹号及「申请二维码」,并录取指纹和 拍照;
在接待大堂「学生等候区」等待工作人员安排,再前往逗留分处指定 柜枱办理手续;
取得《申请收据》等文件。
五、领取结果:
在《申请收据》指定的日期前,透过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网站(https://www.fsm.gov.mo/psp/SMGQuerySystem/std.aspx)查询申请结果。
获批准后,在该日期前带同申请时所使用的证件亲临治安警察局自助服务机或人工服务柜枱领取外地学生「逗留特别许可凭条」及「批准通知书」。
人工服务柜枱地点
|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前往学生事务处柜台(R102室),或电邮至:studentvisa@must.edu.mo查询。
学生事务处
2025年8月26日
附件:通告
1. 注1 学生事务处已为内地本科新生、先修班新生统一预约办理时间,学生不需另行预约,届时请留意有关通告并按时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