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组织内地新生办理澳门“逗留特别许可”

MUST/25/079/SA/N

重要通告
组织内地新生办理澳门“逗留特别许可”

根据澳门居留及逗留事务厅的有关规定:在本澳就读高等课程之内地    学生,应于首次使用“逗留D”签注进入澳门而获准予逗留之期限内(最多90天),必须前往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办理“逗留特别许可”申请。未能于 指定期限内办理该手续者将导致逾期逗留并无法留澳。

根据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的安排,本大学今年新入学的内地新生(本科生及先修班) 将分批集体前往该部门办理“逗留特别许可”。届时本处将安排车辆接载学生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办理有关手续,办妥手续后自行返校。具体办理时间及名单请参阅WeMust 通告MUST/25/079/SA/N。已获安排但缺席者,本处将保留追究有关  交通费用之权利,如要求学生进行10个小时的校园服务,具体细节请留意学生事务处后期安排。

前往办理日期:10月4日(六)、10月11日(六)、10月18日(六)、10月25日(六)、11月1日(六)及11月8日(六)

集合时间:请参阅附件﹙一﹚,逾时不候

集合地点:R座综合教学大楼大堂 (集合位置见附件二)

请提前通过「外地学生之『逗留特别许可』网上综合系统」办理「逗留特别许可」。学生可登入治安警察局网页:fsm.gov.mo/psp/stdapp/info.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于完成网上申请。

(提前网上提交申请二维码)

网上提交申请后,请根据大学安排的时间,携同下列资料分批集体前往   完成余下手续(详见附件三):

  1. 申请二维码截图;

  2. 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

  3. 如学生未有在上述系统上载照片,须提交1吋半黑白或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近照一张。


注意事项:

学生必须按照附件安排之日期及时间前往办理,请注意现已改为必须在  正式办理手续前,自行登录「网上综合系统」提交申请。倘未能于指定期限内    完成办理该手续者将导致逾期逗留及无法留澳。另外,已获安排而缺席者,本处保留追究有关交通费用之权利,如要求学生进行10个小时的校园服务,具体   细节请留意学生事务处后期安排。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前往学生事务处柜台(R102室),或电邮至:studentvisa@must.edu.mo查询。

学生事务处

2025年9月23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