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内地学生办理澳门“逗留的特别许可”之特别提醒

MUST/22/091/SA/N

重要通告
内地学生办理澳门“逗留的特别许可”之特别提醒

 

致全体内地学生:

  内地学生于澳就读,所持证件签注首次入境后必须于指定时间内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手续,现对所有内地学生作出以下提醒:

I. 新生 (已办理申请手续)

  1. 请登入治安警察局网页之外地学生之“逗留的特别许可”申请进度查询系统( https://www.fsm.gov.mo/psp/SMGQuerySystem/std.aspx )查询进度;
  2. 如申请已获批准,请在居留及逗留事务厅所发出之 通知书 所载指定日期前,带备该通知书及《往来港澳通行证》透过治安警察局在澳门所设的自助服务机领取申请结果(详见附件一) ,否则将造成逾期逗留。

II. 旧生

  可延续2022/2023学年之申请,在首次入境澳门后于逗留许可所发出的限期内(一般为90天),直接带备所需证件透过治安警察局在澳门所设的自助服务机领取申请结果(详见附件一),否则将造成逾期逗留。

III. 未办理任何手续之本科/先修班新生及旧生 必须尽快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申请/续期手续,办理方法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 登入WeMust App>“客服中心”>预约“学生事务处”,并按预约时间前往R102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查询并办理;
  2. 透过学生事务处邮箱:studentvisa@must.edu.mo 咨询;
  3. 登入WeMust App>“问题反馈”应用咨询;
  4. 更多资讯,可查阅治安警察网页: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479/

IV. 根据新法“第16/202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制、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逾期逗留,每逾许可期间一日或不足一日,科澳门元五百元至八百元的罚款,但以澳门元一万五千元为限严重及指定期限内重犯者,将被驱逐出境及两年内不得留澳。

上述内容以办证机关公布为准。

(治安警察局申请进度查询系统)

(治安警察局-外地学生之“逗留特别许可” )

重要通告-内地学生办理澳门“逗留的特别许可”之特别提醒

内地学生办理澳门“逗留的特别许可”之特别提醒

学生事务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