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內地學生簽注申辦調整措施
Ref No: MUST/23/039/SA/N
重要通告
內地學生簽注申辦調整措施
致全體內地學生:
根據國家移民局近日發佈之“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若干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自2023年5月15日起對內地學生的赴澳簽注辦理作出了以下調整:
- 調整在澳門就讀的內地學生逗留簽注有效期。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對赴澳門高等院校就讀的內地學生,簽發的逗留簽注有效期由最長不超過1年,調整為與其在澳就讀的學習期限一致。 - 實施內地學生申辦赴澳學習證件“全國通辦”。
2.1 如內地學生因學習事由擬前往澳門,可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相應的往來港澳通行證逗留(D)簽注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所在地一致。
2.2 如內地學生親屬需申辦赴澳探親簽注,可前往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申辦手續與戶籍所在地一致。
針對內地學生的赴澳簽注申辦調整,請留意以下事項:
- 於2023年5月15日(新政策實施)前已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逗留(D)簽注續期的學生,獲發的簽注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一年。以上學生需於逗留(D)簽注有效期前兩個月內向學生事務處申請在學證明以辦理續簽或更換手續。
- 往來港澳通行證逗留(D)簽注的簽發日期需基於證件的有效期發出。如於申辦逗留(D)簽注時通行證的有效期短於《確認錄取證明書》載明的學習期限,獲簽發的有效期將受到影響。
- 如需補領內地學生入境時持有的逗留許可憑條,可前往由澳門治安警察局所設之自助服務機及時免費補辦(設置地點及服務時間詳見附件一)。
如需進一步瞭解“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若干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內容,請掃描右方二維碼:
特此通知。
學生事務處
2023年5月19日